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6-24 点击次数: 次
一、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,做到按时上、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得擅自离岗,工作时间不串岗、不闲聊,严禁玩电脑游戏。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。(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)
二、实行签到制。林场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午8:30之前到办公室签到,超过上午9:00签到为迟到。班子成员如果因公事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,必须向法人代表说明,由法人代表通知办公室代签;一般干部、职工因公事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,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,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代签。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,迟签到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;未签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;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到,发现查实一起,被代签人和代签人每人扣当月工资100元。具体工作由场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。
三、规范考勤登记。考勤登记的内容主要为迟到、早退、上班、下村、事假、病假、出差等。"上班"是指在办公室坐班;"下村"是指到2个农业村指导和帮助工作以及林业科到山上组织、指导工作;"事假"是指因私事请假;"病假"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请假休息;"出差"是指到场境外开会、学习、培训、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。
四、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坚持原则,不得弄虚作假,如因办公室执行不严,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的处罚。
五、班子成员请假,须经法人代表批准,各科室负责人请假须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再报法人同意。机关干部职工请假,2天以上(含2天),要经法人代表批准;2天以下,须先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再报场长同意。其程序为: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,按程序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同意并交办公室存档备案后方可离岗。
六、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出差,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,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15天,做待岗处理。